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出版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条例
[ 发表时间:2007-8-30 15:51:06 阅读:

    一、山东省出版权益保障委员会是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领导下的从事出版权益保障工作的群众性的专业组织。

    二、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多种方式,更好地保护各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本会的任务

    1.指导会员单位开展出版权益保障工作,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在出版权益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组织会员单位总结交流出版权益保障工作经验,探讨图书版权保护工作规律,切实搞好我省版权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与其他省市区出版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横向交流活动,学习其先进工作经验,促进我省版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4.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班,帮助会员单位培训版权保护人才,努力提高我省出版权益保障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举办学术理论研讨会,组织编写、撰写出版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书籍和理论文章,提高出版权益保障工作的理论水平。

    6.在省版协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组织出版权益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树立版权保护工作典型,带动全省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7.接受并完成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本会工作机构为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出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各会员单位推荐,任期五年。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书长1人(兼),委员9人。本会重大事情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负责办理。

  附件:
    评选获奖作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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