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工作细则
[ 发表时间:2005-3-26 16:26:00 阅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版协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章程》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分工

主席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主席办公会议;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签署协会有关重要文件;检查指导协会日常工作。

常务副主席全面协助主席工作。

副主席根据分工协助主席工作。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先进出版工作者;组织优秀出版物评奖工作;组织出版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出版单位和出版工作者合法利益;组织出版队伍培训;组织出版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组织开展与各省(市、区)、各国出版界友好往来和交流等项工作。

秘书长在主席、副主席领导下负责处理秘书处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作适当分工。

秘书处负责办理版协的日常工作,其工作范围和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常务理事会、主席办公会的各项决定,汇总实施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筹办版协各种会议与各项活动;发展、管理、联系各会员单位,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编印协会会刊和起草有关文件;承办中国版协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区)版协的联系;收纳会费等。

二、会议制度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

主席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内容为: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安排,决定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三、文件审签

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由主席审签;属于各副主席分工范围的,由分工的副主席审签。

上级和有关单位的文件、会议通知等需送主席、副主席阅示。

四、档案、物资管理

版协的各种文件、会刊、资料等,均由秘书处存档二份。

建立会员名册档案。

上级与兄弟省(市、区)版协各种文件、简报、资料等及时传阅并保管。

版协的档案、物资等由专人保管。

五、会刊编印

版协会刊《版协工作通讯》为不定期内部刊物,主要为版协会员提供本会工作情况、活动信息、经验交流等;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动态;各团体会员工作动态等;中国版协的指示要求,兄弟省(市、区)版协工作经验、动态等。

会刊由秘书处负责编辑,经主席、副主席审定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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