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团体会员缴纳会费的意见
[ 发表时间:2005-3-26 12:46:00 阅读:

 

根据《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各团体会员每年应向省版协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现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每一会员单位每年会费为2000元。

二、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会员单位接通知后,向版协秘书处缴纳,版协收到款后,向缴款单位出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文章录入:admin 来源:jndsb

  • 上一篇文章: 山东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经费开支的规定

  • 下一篇文章: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邮政编码:250011
    鲁ICP备05015155 传真:0531-86061795 邮箱:xwcbj@sdxwcb.gov.cn